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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在一起四年了

認識她比較早,快十三年了吧~
她是我國中同學,他是我以前打工的同事

她是各很開朗的女生,是眾人眼中的開心果
總是帶動氣氛的一個重要角色
但也有一般女生應有的任性和壞脾氣

他則是比較安靜的男生,總是靜靜的笑著
有時候講話酸溜溜的,行為舉止也有點白目
(雖然認識他也久,但其實還蠻不熟的)

她剛來我們店裡打工,他就蠻欣賞她
在因緣際會下,他們莫名奇妙的交往了~

四年來,開心也有,傷心也有,爭吵不斷,也沒有停止快樂過
有人支持,有人反對,有人相信他們會長久,有人等著看他們分手

他們和平分手,在昨天晚上。

和平嗎?
扣除兩個人都哭的認不出來以外,算和平
真的分手了嗎?
明明就在意彼此在意的要使,還說分手

如果真的一定要考慮那麼久遠的未來
這樣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
畢竟人生能有多少個四年再去遇見一個適合自己的人呢

只是,如果真要因為那麼久遠的未來
搞得現在痛苦萬分,真的值得嗎

你們想清楚就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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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.W.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